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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工会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对预算绩效建立评价结果通报制度,会给与哪些奖惩措施?

时间:2023-08-02

 根据《河北省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规定,建立评价结果通报制度,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对工作成效显著的部门(单位)和下级工会给与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整体绩效好、支出进度快的合理增加预算安排;对支出绩效评价结果达不到预定绩效目标、出现较大偏差、支出进度慢、造成损失的部门(单位),根据情况调整项目或调减项目预算;对发现的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