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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22
来源: 时间:2018-07-19 16:15【字号:大 中 小】
机关考勤制度
1.严格按照县政府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离岗,不串岗。上班时间严禁下棋、打扑克、听音乐、玩手机、电脑游戏,网
上聊天、观看视频(电影、电视剧)或者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者按康保县机关作风有关规定处理。
2.每天考勤签到分上午、下午各一次,考勤表必须由本人签字,不得使用简称(只写姓或名字的一个字),不得由他人代签,不得先签。凡发现有代签、补签、先签的,一经查实,一律按缺勤论处。
3.因事短时间离岗的,要告知同办公室的其他同志。请假1天以内的,要及时告知分管领导,并到办公室填写相应表格备案。请假超过1天(含1天)的,必须填写请假单,经领导审批并交办公室备案后,方可离岗。其中请假3天以内的,报分管领导审批;请假3至7天的,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主要领导审批;请假超过7天的,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外出开会或参加培训的,要及时向办公室提供相关通知文件,并办理备案手续,便于办公室进行考勤统一管理。没有提供相应手续的,一律按缺勤论处。
4.出勤考核工作由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具体负责考勤管理和统计工作。每月出勤考核由管理人员下月月初汇总并经主要领导审核后予以公示。考勤管理人员要认真负责,公正无私,不准弄虚作假。
5.本制度适用于县总工会机关全体人员(含职工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