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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新业态用工纠纷频现

时间:2020-01-02

 近日,上海市杨浦区人社局邀请杭州市、南京市、合肥市等长三角城市人社局共聚上海,举行2019年长三角创新创业劳动关系主题论坛暨长三角和谐劳动关系促进联盟成立仪式,并发布长三角区域《2017~2018年劳动争议白皮书》,指出新经济业态用工给劳动关系带来新的挑战,网络平台与服务者之间关系较为模糊,存在劳务、代理、承揽等多种关系。

  白皮书分析认为,新型的就业方式和用工模式,产生了新业态下的用工纠纷。以上海杨浦区为例,2017年~2018年共受理2216件劳动争议案件,涉及网约车、闪送、网络直播平台等新业态用工案件占比达25.67%,仅次于商务服务业,排名第二。

  “新业态新经济的出现,导致劳动关系复杂化。”上海劳动法研究会会长、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曹艳春表示。

  同时,还出现了交叉用工故意混淆真正用人单位的情况,如两家或多家公司的法人、实际控制人、股东等为同一人或为关联企业,几家公司的办公场所、业务内容、工作人员等高度混同;公司通过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直接发放报酬,而是通过微信、支付宝、理财平台、案外人的银行转账等方式,甚至通过境外公司转账等各种障眼法,故意混淆用工。涉案单位通常回避、推诿、否认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致使劳动关系难以确认,一旦败诉,劳动者会选择另一家公司申请仲裁,反复仲裁增加成本,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白皮书公布的数据显示,2017年~2018年,上海杨浦、杭州、南京、合肥等4地调解仲裁机构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近15万件,尽管办结率高达99.3%,且调解成功的案件占比超过半数,但案件数量增幅较大、新业态用工纠纷频现的现象不容忽视。

  为此,白皮书呼吁4地提高构建劳动关系的优先级,积极出台规章政策,制定符合新业态用工特点的规定。同时,针对新业态从业者与企业之间的不同关系,分门别类地进行细化和界定,形成较为统一、可操作性强的仲裁裁决标准,为维护和谐劳动关系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