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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1-02
白皮书分析认为,新型的就业方式和用工模式,产生了新业态下的用工纠纷。以上海杨浦区为例,2017年~2018年共受理2216件劳动争议案件,涉及网约车、闪送、网络直播平台等新业态用工案件占比达25.67%,仅次于商务服务业,排名第二。
“新业态新经济的出现,导致劳动关系复杂化。”上海劳动法研究会会长、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曹艳春表示。
同时,还出现了交叉用工故意混淆真正用人单位的情况,如两家或多家公司的法人、实际控制人、股东等为同一人或为关联企业,几家公司的办公场所、业务内容、工作人员等高度混同;公司通过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直接发放报酬,而是通过微信、支付宝、理财平台、案外人的银行转账等方式,甚至通过境外公司转账等各种障眼法,故意混淆用工。涉案单位通常回避、推诿、否认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致使劳动关系难以确认,一旦败诉,劳动者会选择另一家公司申请仲裁,反复仲裁增加成本,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白皮书公布的数据显示,2017年~2018年,上海杨浦、杭州、南京、合肥等4地调解仲裁机构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近15万件,尽管办结率高达99.3%,且调解成功的案件占比超过半数,但案件数量增幅较大、新业态用工纠纷频现的现象不容忽视。
为此,白皮书呼吁4地提高构建劳动关系的优先级,积极出台规章政策,制定符合新业态用工特点的规定。同时,针对新业态从业者与企业之间的不同关系,分门别类地进行细化和界定,形成较为统一、可操作性强的仲裁裁决标准,为维护和谐劳动关系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