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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1-02
上海最新公布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
名单在此
上海市住建委对2018年度及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责任企业和项目进行通报,共计30家。
被通报施工企业半年内不得参加本市建设工程的投标报名,并纳入须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不良企业名单
对两年内新承接的工程项目,被通报施工企业须按规定交纳建筑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相关情况将同时按规定纳入本市在沪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
遇到“老赖”公司怎么办?
知识点一
申请维权
途径一: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根据相关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途径二: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举报
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资,劳动者可采用电话、信函、来访、网上等方式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投诉或举报。
途径三:网上欠薪求助已开通
“中国法律服务网”新增“农民工欠薪求助网上绿色通道”!遇到欠薪问题的农民工不仅可以通过法律咨询寻求帮助,还可以直接反映遇到的欠薪问题。
知识点二
员工可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公司已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由于公司欠薪,而薪金的支付与你的利益直接相关甚至是履行劳动合同的关键所在,属于“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之一,所以,员工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国家出招
两大“杀器”治“老赖”
从2019年11月15日至2020年春节前,在全国组织开展2019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共推出两大措施——
1.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一旦进入30个部门联合惩戒的“黑名单”,将被限制参与工程项目招投标,信贷融资方面受限,不得乘高铁高档座位出行等等。
今年以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本级共公布了三批次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黑名单共180条,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2.恶意欠薪者要坐牢
恶意欠薪是一种犯罪行为!学名叫“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最高可判7年。
总体目标是——
今年10月底前发生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和国企项目欠薪案件在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欠薪案件在2020年春节前及时动态清零。
根治欠薪绝不手软!
我们一直在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