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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12-09
一方面,作为享誉中外的黄金水道和工业走廊、城镇走廊、商贸走廊、生态廊道,长江经济带11个省市在占全国21.5%的国土面积上集聚了全国43.0%的人口,经济总量占据全国“半壁江山”,发展潜力巨大。同时,长江经济带工业体系相对完整,产业链比较齐全,具备比较雄厚的先进制造业产业基础。另一方面,沿线各省市之间的专业化分工不足,产业同构化程度偏高,对如何实现上中下游分工合作和功能互补缺乏科学合理的顶层设计。另外,沿江存在着大量的劳动密集型、组装加工、贴牌生产、处于产业链中低端的行业和企业,尤其是上中下游地区之间的优势创新资源未能得到高效组合叠加,无法形成区域整体合力。因此,我们亟须在构建新发展格局过程中促进长江经济带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
追根溯源,经济增长与新旧动能转换的根本落脚点在于产业体系的循环与畅通。为了打造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协同发展产业体系,我们需要在产业合理布局与有序转移、产业链分工协作与融合发展、促进资源流动与高效配置、园区规划(标准)衔接、体制机制配套改革等方面统筹规划和系统推进。
第一,持续做好产业有序转移接续。对《长江经济带创新驱动产业转型升级方案》《长江经济带产业转移指南》的落实情况进行阶段性评估,找准关键问题或难点,由国家层面统筹协调产业空间布局,做到有扶有控、分类指导,缓解上海产业布局过重压力,发挥南京、武汉、重庆、成都等承载重要产业布局的重要作用。基于区域一体化背景下城市群联动、企业结盟、联合建园、飞地经济等跨界跨域发展所带来的巨大市场潜力与流动空间,用区域市场大循环有效带动两大循环的双向互动。支持企业通过援建、托管、股份合作、招商合作等模式,建立跨区域产业发展协作平台与产业联盟。鼓励总部、研发、生产分离模式,促进上中下游城市协同发展。
第二,突出协同创新生态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上海、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撬动作用,大力推进创新型城市以及制造业联合创新中心建设,对于“卡脖子”的重大科研任务和关键性技术,开展长期、稳定的联合攻关,着力实现产业基础高级化。鼓励长江经济带与沿海经济带在科研院所合作、科技成果转化、产业集群建设等方面加强联系,实现优势互补。在环保合规、技术可控并符合产业发展需求的前提下,长江中上游城市可以有选择性地接受部分沿海经济带的产业转移。长江经济带沿线应加强人才服务、信息认证等方面的合作,并尝试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等手段建立长江经济带人力资源市场,推行人才资源互认共享、社保一体化等实质性政策,并建立基于“创新资源”合作的跨区域人才联合培养机制。构建线上线下结合的技术标准与知识产权交易市场,积极组建长江经济带智库联盟,为长江经济带沿线的技术流动、知识产权和科技金融服务提供平台,切实推动创新链与产业链、人才链的有机融合。
第三,积极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升级。长江经济带要在推进“绿色发展”上取得更大成效,其重点在于:一是以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为目标,以提高绿色环保技术自主创新能力为突破口,以沿江开发区和产业园区为载体,鼓励企业开发绿色产品、建设绿色工厂、打造绿色园区、完善绿色供应链,并进一步强化环保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约束。二是充分发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的示范作用,点面结合、系统治理,努力探索生态环保领域的产融发展之路,为践行和推广“两山理论”提供实践样板。三是立足区域功能定位,坚持以产业绿色化、集聚化、高级化发展为导向,以数字经济和能源革命为依托,有效落实负面清单和产业结构调整目录,积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特色效益农业和生态旅游业,打造多极支撑的绿色产业体系。
第四,加强全流域产业链分工协作。要紧紧把握第四次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所带来的新经济、新基建、新投资、新消费等重大历史机遇,紧紧瞄准5G基础上的物联网、人工智能、石墨烯新材料、量子技术、基因工程等前沿(未来)产业科技领域,加强上中下游产业分工协作和主导产业集群互嵌衔接。可考虑在长三角、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地区重点打造一批空间上高度集聚、上下游紧密协同、供应链高效集聚,规模大、效益好的新型产业链集群。鼓励下游区域依托技术和产业优势,瞄准国际先进产业发展,积极参与全球经济竞争。促进中上游区域积极承接下游区域产业转移,留住产业链关键环节,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淡化区域指向、强调功能聚合,在长江经济带重点产业集群中应重点围绕集成电路、人工智能、高端装备等优势产业,加强窗口指导与配套服务,培育更多的高科技服务业领军企业。
第五,切实完善园区协同发展机制。推进园区环境保护、招商引资、信息服务和监管执法等方面的标准化工作,统一准入门槛和服务细则,实现战略联动与规划协同。推进毗邻园区、重点飞地深度对接,探索“圈层梯度、一区多园”模式。推广北京中关村、上海张江、武汉东湖的“1+N”管理体制,以龙头城市带动、整合沿线其他城市的高新技术产业资源,使沿线各地高效享受科技产业协同的政策红利。不断完善“长江流域园区合作联盟”等创新合作机制,扩容“G60科创走廊”,更好发挥其引领辐射作用。积极打造数字化、一体化园区,推动长江经济带园区的各类创新政策“跨区通兑”,引领、动员各类主体拓展多样化合作,推动营业执照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等“全流域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