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指出:“把党的建设作为一项伟大工程来推进,并且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和方针,是我们党的一大创举,也是立党立国、兴党强国的一大法宝。”从根本上看,什么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怎样建设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是党的建设的根本命题。这至少涉及四个方面的核心问题,即如何防范与克服权力异化与权力腐败,如何防范与克服脱离群众,如何克服“本领恐慌”,如何克服思想僵化与体制机制僵化。经过新中国成立七十多年的艰辛探索,我们党不断深化对党的自身建设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不仅使党自身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四百余万党员发展壮大到近亿党员的世界第一大执政党,而且“经过不懈努力,党找到了自我革命这一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显著增强”。在党的坚强而正确领导下,顺利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确立并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通过十四个五年规划不断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拾级而上,进入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深刻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执政党建设的基本历程与基本经验,既有助于进一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也有助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
一、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执政党建设的开篇探索
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面临的主要任务是“实现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进行社会主义革命,推进社会主义建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面对党的地位与中心任务的历史性转变,如何克服因胜利而带来的居功自傲、贪图享乐、思想僵化、官僚主义、脱离群众现象,如何有效解决党内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问题,如何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与健全党的组织体系、严明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如何进行党的全面领导、提高党有效治国理政、领导社会主义建设的能力和水平,努力把党建设成为“按照马克思列宁主义原则建立和发展起来、在实践中不断地改进自己的组织和工作、不断地加强自己同群众的联系”,“团结全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核心力量”,这是新中国成立后党的建设的核心问题与目标导向。为有效解决执政党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实现党的建设目标,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牢记“两个务必”,对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进行了艰辛探索,通过一系列举措加强党的建设。
第一,公开建党,健全党的组织体系,加强执政党的领导。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的成立乃至“国统区”的一些党组织,都是秘密成立、以开展“地下活动”为主;新中国成立以后,建立健全党的组织体系、公开建党、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等成为时代要求。一方面,为健全党的组织体系、加强党对国家机关的领导,中央政治局于1949年11月9日通过了《关于在中央人民政府内组织中国共产党党委会的决定》和《关于在中央人民政府内建立中国共产党党组的决定》,要求在中央人民政府内建立党委会与党组,目的是“实现和加强中国共产党中央对中央人民政府的领导,以便统一并贯彻党中央的政治路线和政策的执行”。根据上述决定要求,全国各国家政权机关内先后建立了党组,并随着国家机构设置的改革而不断完善党组制度。另一方面,为进一步建立完善各级党组织,中共中央于1950年5月21日发出《关于发展和巩固党的组织的指示》,要求党的发展要“采取严格审查的方针和稳步前进的办法”;首次提出“公开建党”要求,强调“公开建党的目的,是为了更密切党与群众的联系,把党放在群众的切实帮助与监督之下,建设一个有战斗力的、纯洁的布尔什维克式的党”,这标志着党的组织建设的基本活动方式发生了重大转变。
第二,整党整风开新局,通过整党整风纯洁队伍。在新中国成立之初,为防范、纠正与克服党内不良思想倾向和官僚主义作风,纯洁党的组织与党员干部队伍,提高党的威信、加强党与群众的联系,中共中央于1950年5月1日发出《关于在全党全军开展整风运动的指示》,要求“在中央的总领导下,领导全党全军,进行一次大规模的整风运动,严格地整顿全党作风,首先是整顿干部作风”。这次整风运动的主要任务,即“提高干部和一般党员的思想水平和政治水平,克服工作中所犯的错误,克服以功臣自居的骄傲自满情绪,克服官僚主义和命令主义,改善党和人民的关系”。这次整风运动前后历经半年左右,是党全面执政以后进行的第一次整风运动,也是对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的一次大检验。为进一步纯洁党的组织与党员干部队伍、克服与防范权力腐败,1951年12月,中央决定在党政军机关内部开展以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为主要内容的“三反”运动,并且把“三反”与后续的整党结合起来,要求“在‘三反’运动的基础上,进行党员八项标准的教育,进行登记、审查和处理”。这次“三反”运动开启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集中反腐败,刘青山、张子善一案成为新中国“反腐第一案”。
第三,加强干部培养提拔,推进干部教育管理制度化。“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没有多数才德兼备的领导干部,是不能完成其历史任务的”。新中国成立以后,我们党坚持与发展“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要求干部选拔工作“必须坚决贯彻党的根据政治品质和业务能力来挑选干部的原则”。为加强对干部的培养选拔、适应党的组织建设与中心任务的时代要求,中共中央于1953年11月24日发布《关于统一调配干部,团结、改造原有技术人员及大量培养、训练干部的决定》,要求根据统一调整、重点配备、大胆提拔原则,调配大量优秀干部转入工业建设领域,在数量和质量方面保证党的工业干部队伍配备;要求既要团结、改造原有的技术人员,更要大量培养新的技术工人和技术专家。在培养和提拔大量工农干部之后,干部教育管理便成为突出问题。为此,中央采取了两个方面举措:一方面,先后出台《关于加强干部文化教育工作的指示》《关于轮训全党高中级干部和调整党校的计划》等,旨在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提高干部的文化水平、专业能力和政治水平。另一方面,加强党对干部的管理、改进干部管理方法。1953年11月24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干部管理工作的决定》,要求“逐步建立在中央及各级党委统一领导下,在中央及各级党委的组织部统一管理下的分部分级管理干部的制度”,开始对干部进行分部管理与分级管理;另外,要求建立“后备干部名单”制度,将后备干部选拔作为经常工作。
第四,建立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严明党纪、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党的纪律是保障党的纯洁性与战斗力、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基本保障。为更好地“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及各项具体政策,保守国家的与党的机密,加强党的组织性与纪律性,密切地联系群众,克服官僚主义,保证党的一切决议的正确实施”,其一,中央政治局于1949年11月9日通过《关于成立中央及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要求成立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以承担检查党的组织、党的干部和党员违纪的行为,受理、审查并决定违纪处分和取消处分,加强纪律教育、保证党的统一与集中等基本职能;并且,明确规定了纪检领导体制,即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由中央政治局直接领导,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由该级党委领导,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改变和取消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到1950年底,仅用一年左右时间,中央及各地中央局以及大部分省、市、地委的纪委机构相继建立,并不断加强纪律检查工作、加强各级党委对纪检工作的领导。其二,为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中共中央决定成立党的监察委员会。1955年3月,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通过《关于成立党的中央和地方监察委员会的决议》,要求“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任务是经常检查和处理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案件”,且“有权检查和处理一切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案件”。其三,加强党的团结统一、维护中央权威。1954年2月10日,党的七届四中全会通过《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强调“党的团结是党的生命,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则,破坏党的团结就是违反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则,就是帮助敌人来危害党的生命”,旨在通过巩固党内团结来“巩固地团结整个工人阶级和全国人民群众”;要求维护党中央统一领导、维护中央的团结和权威,把民主集中制作为党的团结的重要保证之一;要求严格遵守集体领导制度,坚决反对山头主义和个人主义、骄傲情绪、个人崇拜等错误倾向。
1956年9月15日至27日召开的中共八大,是新中国成立以后召开的第一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大会深刻总结了中共七大以来尤其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建设的基本经验,对执政党建设作出了开创性探索与比较系统的规划,要求坚持正确的思想路线、群众路线,反对主观主义、官僚主义;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各级党组织坚持集体领导,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明确把党的团结和统一作为“党的建设的最重要问题之一”;要求努力提高党员标准、不断提高党员质量,“保护和扩大党员的民主权利”,切实加强党的建设。1956年11月,毛泽东在八届二中全会上进一步强调要警惕,不要滋长官僚主义作风,不要形成一个脱离人民的贵族阶层。总之,新中国成立以后,我们党着力从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加强党的建设、巩固党的领导,通过一系列举措,“增强了党的纯洁性和全党的团结,密切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积累了执政党建设的初步经验”。同时,为领导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思想保障、组织保障与政治保障。
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执政党建设的改革创新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口号、作出改革开放战略决策,把党和国家的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新时期,开启了执政党建设新局面。同时,我们也面临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等。如何坚持、加强与改善党的领导,如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如何有效解决“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等,都是这一历史时期党的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需要解决的主要任务。
早在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就明确指出: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思考和解决“执政党应该是一个什么样的党”“党怎样才叫善于领导”问题;“什么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怎样建设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什么是党的领导,怎样坚持、加强与改善党的领导”,可谓这一历史时期党的建设的鲜明主题;“结合新的实际,遵循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党要管党和从严治党,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努力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和领导水平”“努力把党建设成为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坚强核心”,可谓这一时期党的建设的基本目标。为有效解决党的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实现党的建设目标,我们党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以改革精神推进党的建设,开创并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开启了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新局面。
第一,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与领导制度改革,坚持与改善党的领导。在进行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实现党的思想路线拨乱反正基础上,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改革开放的战略决策,把党和国家的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现了党的政治路线的拨乱反正;同时,决定完善党的领导机构,要求在党的一元化领导之下认真解决党政企不分、以党代政、以政代企现象,要求精简机构、下放权力、解决权力过于集中问题。在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明确指出,为了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努力改善党的领导,“除了改善党的组织状况以外,还要改善党的领导工作状况,改善党的领导制度”。1980年,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把“坚持党的领导,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战斗力”作为会议主题,集中研究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问题。1980年8月,邓小平发表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讲话,进一步描绘出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改革蓝图,强调要通过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改革来有效解决现行具体制度中的一些弊端,“主要的弊端就是官僚主义现象,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家长制现象,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现象和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后来的废除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与推行干部“四化方针”、党的领导体制改革以及国务院机构改革等,都属于党和国家机构与领导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
第二,建章立制,推进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指出:“国要有国法,党要有党规党法。党章是最根本的党规党法。没有党规党法,国法就很难保障。”这一历史时期,是建章立制、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一个重要开创期与发展期。1980年,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确立了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与基本内容要求;1982年,党的十二大修改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奠定了改革开放以来党章的基本框架与基本内容、确立了管党治党的根本遵循。在此基础上,党中央先后制定与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等二十余部党内法规,为加强党的建设提供了基本法规制度保障,奠定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良好基础。
第三,改进党的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在改革开放过程中,改进党的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成为重大时代命题。邓小平在改革开放之初就指出,“我赞成陈云同志讲的,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并且认为“如果我们党不严重注意,不坚决刹住这股风,那末,我们的党和国家确实要发生会不会‘改变面貌’的问题。这不是危言耸听”。为了改进党的作风、密切联系群众,1990年,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把能否始终保持和发展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上升到“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盛衰兴亡”高度来强调,要求全党要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2001年,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强调“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要求以“八个坚持、八个反对”为主要任务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党的十六大以来,着力强调“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是否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是区分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分水岭,也是判断马克思主义政党的试金石”,要求在全党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大兴艰苦奋斗之风、大兴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
第四,反对腐败,加强廉政建设,搞廉洁政治。在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明确指出:“我们要反对腐败,搞廉洁政治。不是搞一天两天、一月两月,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随着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反腐败形势越来越严峻、任务越来越艰巨,党的十五大把反腐败上升到“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严重政治斗争”高度来强调,认为“如果腐败得不到有效惩治,党就会丧失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要求把反腐败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来抓,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持之以恒,通过深化改革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进一步要求,要按照党的先进性与纯洁性要求反对腐败,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着力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惩治腐败。
第五,加强党的执政能力与执政理论体系建设,着力推进党的建设科学化。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执政党建设的形势与任务的发展变化,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执政理论体系建设、党的建设科学化等成为执政党建设的重要内容。其中,就执政能力建设而言,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强调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党执政后的一项根本建设”,要求按照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整体布局的各项要求,“不断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应对国际局势和处理国际事务的能力”,着力解决好新形势下执政能力问题。就党的执政理论体系建设而言,2004年6月,胡锦涛明确提出“党的执政理论建设”与“执政理论体系”重大命题,强调党的执政理论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求把马克思主义执政理论同党执政新的实践紧密结合起来,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为重点,从党的执政理念、执政基础、执政方略、执政体制、执政方式、执政资源和执政环境等七个方面建立与完善党的执政理论体系,增强执政党建设的系统性、预见性、科学性。就党的建设科学化而言,这与科学发展观相辅相成,要求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必须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努力在以科学理论指导党的建设、以科学制度保障党的建设、以科学方法推进党的建设上见到实效。
第六,通过整党与主题教育来统一思想、纯洁组织,推进党的建设。1983年,党的十二届二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要求以“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为主要任务,用三年时间自上而下、分期分批进行全面整党,既要着力解决党内思想不纯、作风不纯、组织不纯问题,实现党风的根本好转;也要着力解决全党思想工作水平同形势任务不相适应问题,努力把党建设成为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坚强核心。为适应新的时代要求,开辟了通过党内主题教育来统一思想、纯洁组织的党的建设新方式。1996年,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决定,以批评和自我批评为主要方式、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以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对象、自上而下进行为期三年的党性党风教育。这次党内集中教育之后,先后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主题教育或集中教育成为推进党的建设的重要方式。
总之,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我们党在确立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深化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认识的同时,进一步深化了对“执政党应该是一个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这样的党”的规律性认识,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改革创新,开创和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为实现这一历史时期党的中心任务提供了坚强领导保障、组织保障与政治保证,取得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成就,使“我国实现了从生产力相对落后的状况到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二的历史性突破,实现了人民生活从温饱不足到总体小康、奔向全面小康的历史性跨越,推进了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到富起来的伟大飞跃”。
三、新时代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的守正创新与全面从严治党
新时代,党面临的主要任务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朝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继续前进”;同时,“什么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如何建设一个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如何“着力解决好‘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性课题,增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自觉,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等,历史性地叠加到党的建设中来,成为新时代党的建设的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事关党和国家生死存亡高度全面从严治党,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的伟大实践;“党找到了自我革命这一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显著增强,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得到根本扭转,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不断形成和发展,确保党永远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纵观新时代党的建设的理论与实践,对党的建设进行顶层设计、提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党的建设的鲜明主题、不断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从根本上实现管党治党从“宽松软”向“严紧硬”的历史性转变,通过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有效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等,可谓新时代党的建设的鲜明主题与显著特点。
第一,进行顶层设计与系统规划,概括提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的建设、党的领导、党的事业相辅相成、“四个伟大”相辅相成的高度,着力强调“党要团结带领人民进行伟大斗争、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毫不动摇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对新时代党的建设进行顶层设计与系统规划,概括提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总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新时代党的建设的基本目的,把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作为新时代党的建设的基本方针;把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作为新时代党的建设的主线;把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反腐败斗争等作为党的建设的基本内容。同时,对各项基本内容进行系统规划;进一步概括提出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总目标,并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基本内容与总目标,确立新时代党的建设的重大任务。总之,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是党的建设基本目的、基本方针、建设主线、内容布局、重点任务、建设目标的有机统一,充分体现了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整体性、系统性、全面性与创造性。
第二,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切入点,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党的建设的严峻形势与艰巨任务,习近平明确指出:“我们抓住作风建设这条主线,一以贯之,步步深入。”纵观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与实践,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切入点、以严整“四风”为突破口,通过严整“四风”、严惩腐败来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是新时代党的建设的基本实践路径。2012年12月,中共中央制定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即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以从严从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切入点,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坚持标本兼治,既着力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又致力于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同时,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打虎”“拍蝇”“猎狐”一起抓,严惩腐败,逐步构建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通过驰而不息严整“四风”、严惩腐败,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整治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根源,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第三,以主题教育为抓手、以党内政治生活为主要途径,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先后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党纪学习教育等,把主题教育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同时,把严肃与规范党内生活、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作为解决党内自身问题的又一重要途径。正如习近平指出的,“党内政治生活是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和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主要平台,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要求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着力使全党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都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定办事,着力优化、重构、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使党内政治生活呈现新气象、党内政治生态明显好转。
第四,以从严治吏为关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新时代,习近平反复强调“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要求抓作风建设,首先要从中央政治局做起,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以良好党风带动政风民风,真正赢得群众信任和拥护;要求把从严管理干部贯彻落实到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党的十八大以来,无论是正风反腐,还是各项主题教育、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都是以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从严治吏,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既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与关键所在,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显著特点。
第五,增强管党治党意识,层层贯彻落实党建责任制。党的建设的经验教训深刻表明:缺乏管党治党意识,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全面从严治党是做不到、做不好的;要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增强管党治党意识,强化责任、强化监督、强化问责,层层推行党建责任制。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同向发力,坚持抓惩治和抓责任相统一,不断强化管党治党责任、加强监督与问责、层层落实责任。既要求明确划分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与领导责任,制定实行党建责任制;要求强化党内监督、健全党内监督体系、发挥巡视利剑作用;又要求推进管党治党责任、监督、问责的有机统一。习近平指出:“要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法规制度执行强大推动力。”根据这一管党治党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着力从根本上解决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有效推动与实现了监督、执纪、问责的一体化。
第六,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习近平明确指出,“法规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创造性地将现代治理理念、系统观念、辩证思维运用到管党治党之中,要求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把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把依规治党作为新时代管党治党的基本方式。要求树立公私分明、法纪分明、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等管党治党新理念,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不断提高立规质量,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着力增强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与执行力,努力做到有规可依、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有效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要求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先后制定或修订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近四十部党内条例,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为新时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坚实的法规制度保障。
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持之以恒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推进党的建设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把构建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作为新时代党的建设的重大任务,不断健全固本培元、凝心铸魂的教育体系,健全精准发力、标本兼治的监管体系,健全科学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健全主体明确、要求清晰的责任体系等基本要求。经过全面从严治党,基本上构建起比较完善的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既有效解决了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又不断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始终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同时,不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与长期执政能力,使我们国家不仅如期实现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而且使党和国家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
四、结语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加强执政党建设的基本经验充分证明:一方面,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民心向背决定政党兴衰与执政成败;而赢得民心的根本与关键,既取决于一个政党的初心使命与自身建设状况,更取决于政党推动国家与社会发展、谋取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实际行为与丰功伟绩。另一方面,“打铁必须自身硬”,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必须始终牢记党的初心使命,坚持守正创新,不断加强党的建设,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断提高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水平;党面临的形势愈复杂、任务愈艰巨,越要推进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越要与时俱进地全面从严治党、改善与加强党的领导,越要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能力与质量、不断提高党的领导能力与执政水平。
这一根本经验与基本规律深刻说明,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党的事业是相辅相成的,执政党建设必须根据形势变化与时代要求与时俱进,必须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引领与使命引领,既要紧紧围绕党的建设主线,朝着党的建设目标来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与长期执政能力,不断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又要密切联系党的政治路线与中心任务来加强党的建设,与时俱进地坚持、加强与改善党的领导,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使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同时,党的建设、党的领导的实践成效,最终要靠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不断实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实践成效来检验;检验党的建设与党的领导的各项工作的根本标准,就在于群众标准,即“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
(作者系复旦大学中共党史党建研究院院长、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主任,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